东海水晶获得国家地理标志商标产品称号

阅读: 2022-12-17 18:24:41 来源:权至尊知识产权官方网站 作者:权至尊

关于批准对东海水晶实施地理

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东海水晶国家地理标志商标

 

根据《国家地理标志商标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了对东海水晶国家地理标志商标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东海水晶实施国家地理标志商标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东海水晶国家地理标志商标产品保护范围以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政府《关于明确东海水晶国家地理标志商标产品保护区域的请示》(东政发[2006]91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江苏省东海县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原料感官特征。

一般为晶体状构造,可雕性和抛光性好。全透明或半透明,玻璃光泽,常见颜色有无色、茶色、紫色、绿色、黄色等。

(二)原料理化特征。

1. 摩氏硬度:7。

2. 密度:2.66克/立方厘米。

3. 折射率:1.544至1.5553。

4. 二氧化硅含量:大于99.99%,杂质含量总和小于20ppm,铝含量小于15 ppm。

(三)质量特色。

1.感官特征:

(1)玲珑剔透、油润透明、。

(2)晶体较完整,面、棱、角清晰,晶面生长纹明显。

(3)含少量气、液、固三相包体。

(4)水晶原石晶面和凹坑处常伴有棕黄、棕褐、绿色的含有细微的蛭石与绿泥石矿物组成的“燕子泥”。

2. 质量等级:质量等级分为三级。

三、专用标志使用

东海水晶国家地理标志商标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江苏省东海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国家地理标志商标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东海水晶实施国家地理标志商标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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