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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对平凉金果
实施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平凉金果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平凉金果实施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平凉金果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产品保护范围以甘肃省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平凉金果”地域范围界定的函》(平政函[2005]15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泾山县、灵台县、崇信县、庄浪县、静宁县等6个区县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富士系、秦冠、新红星。
(二)苗木培育。
以海棠、山定子、新疆野苹果做砧木,优良种条作接穗,利用嫁接法培育苗木。
(三)立地条件。
以黄绵土、黑垆土为主,土壤pH值7至8,地下水1.5m以下,土壤有机质含量大于0.9%。
(四)栽培管理。
1. 栽植密度:每667m2(亩)种植不大于60株。
2. 授粉树配置:秦冠、金冠授粉品种与主栽品种的配比一般是1:4,采用隔行或混栽进行配置。
3. 土肥水管理:适时进行深翻改土、中耕,采用树冠下覆草、覆沙、果园生草等措施进行土壤管理。基肥于采果后落叶前施入,一般盛果期果园每667m2(亩)施4500kg以上有机肥。追肥每年至少3次,第一次在萌芽前后以氮肥为主;第二次在花芽分化及果实膨大期(6月中下旬)追施氮磷钾肥;第三次在果实生长后期以钾肥为主。最后一次追肥距果实采收期30天以前进行。果园依据墒情灌水2至3次,提倡滴灌、渗灌。
4. 病虫害防治:根据病虫害发生规律,按照平凉金果技术规程,适时对果园进行综合防治,最后一次施药距果实采收期最少30 天以上。
5. 树形与结构参数:主要采用自由纺锤形、改良纺锤形树形,树冠高度3.5m左右,每667 m2 (亩)留枝量6万至8万个,长、中枝比例小于15%,短枝比例大于85%。
6. 产量指标:每667 m2(亩)产果不超过3000公斤。
(五)采收与果实分级、包装、运输。
分期采收。果实采收后,就地预冷,分类分级贮藏。贮藏温度保持在-2至2℃,湿度大于75%。
(六)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
项目 品种 |
红富士 |
新红星 |
秦冠 |
大小 |
平均单果重250克 |
平均单果重220克 |
平均单果重260克 |
色泽 |
条红、片红 |
片红 |
片红 |
果形指数 |
≥0.85 |
≥0.85 |
≥0.9 |
着色面积 |
≥80% |
≥85% |
≥50% |
2. 理化指标:
项目 品种 |
红富士 |
新红星 |
秦冠 |
硬度 |
≥8.5kg/cm2 |
≥6.0 kg /cm2 |
≥6.5 kg /cm2 |
可溶性固形物 |
≥14.5% |
≥11.5% |
≥13.5% |
糖酸比 |
30__40 |
30__40 |
30__40 |
维生素c含量 |
≥6.5 mg/100g |
≥6.5 mg/100g |
≥6.5 mg/100g |
三、专用标志使用
平凉金果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平凉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使用“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平凉金果实施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