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57347616号“解放盈”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阅读: 2022-10-27 20:07:57 来源:权至尊知识产权官方网站 作者:权至尊

关于第57347616号“解放盈”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2]第0000292522号

   

  申请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信慧永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57347616号“解放盈”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解放盈”指定使用在“发电机出租”等全部服务项目上,不致产生不良社会影响,故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之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田园
徐辉
贾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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