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767945号“叶婆手作”商标 准予注册的决定

阅读: 2022-11-01 10:10:42 来源:权至尊知识产权官方网站 作者:权至尊

第57767945号“叶婆手作”商标

准予注册的决定

(2022)商标异字第0000108270号

   

  异议人:范波
  委托代理人:成都朗律知识产权事务所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茹进京
  委托代理人:北京盛凡网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异议人范波对被异议人茹进京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766期《商标公告》第57767945号“叶婆手作”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已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叶婆手作”指定使用在第32类“果汁;水果果昔;柠檬水;餐用矿泉水;绿蔬菜汁饮料”等商品上。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51158373号“叶婆婆”、第47865669号“嘉州叶婆婆”商标核定使用在第32类“麦芽啤酒;麦芽汁(发酵后成啤酒);啤酒”等商品上。双方商标在文字构成、整体外观上存在一定差异,故未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并存使用一般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57767945号“叶婆手作”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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