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风酿酱油地理标志商标产品保护要求

阅读: 2022-12-02 13:04:58 来源:权至尊知识产权官方网站 作者:权至尊

望江风酿酱油地理标志商标产品保护要求
一、地理标志商标产品名称
望江风酿酱油。
二、申请机构
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人民政府。
三、产地范围
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现辖行政区域。
四、质量要求
(一)原料要求
1.黑豆、黄豆:产地范围内种植的黑豆、黄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
2.小麦:产地范围内种植的小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
(二)加工工艺
原料处理→种曲制作→制作成曲→多菌种发酵→天然晒露→淋油→灭菌→澄清。
(三)加工要点
1.原料处理。浸泡 4小时,清洗沥干。
2.种曲制作。利用米曲霉、黑曲霉、风酿曲霉Ⅰ、风酿曲霉Ⅱ制作种曲。
3.制作成曲。按照种曲接种量 3:1:1:1分开制曲。
4.多菌种发酵。前期低盐固态发酵,中期补充 18g/100mL左右热盐水进行高盐稀醪发酵,后期添加酵母菌、乳酸菌协助多菌种发酵。
5.天然晒露。固稀发酵 40 天后,将酱醅移入泥制瓦缸天然日晒夜露不少于 180天。
6.淋油。采用古式抽油方式将酱缸油汁分别获取头滤油、二油、三油、尾油。
7.灭菌。通过 85~95℃巴氏或瞬时灭菌。
8.澄清。放置成品罐澄清 7-10天。
(四)特色质量
1.感官特色。红褐色,色泽鲜艳,澄清有光泽,具有浓郁的酱香及酯香,味鲜美,醇厚、咸甜适口。
2.理化指标。
(1)特级:全氮(以氮计)≥1.60g/100mL,氨基酸态氮(以氮计)≥1.00g/100mL,可溶性无盐固形物≥22.00g/100mL;
(2)一级:全氮(以氮计)≥1.35g/100mL,氨基酸态氮(以氮计)≥0.70g/100mL,可溶性无盐固形物≥20.00g/100mL。
3.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望江风酿酱油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使用“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安徽省知识产权局核准后予以公告,并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望江风酿酱油的检测机构由安徽省知识产权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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