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成员国原产地地理标志商标立陶宛原味伏特加烈酒技术规范

阅读: 2022-12-13 22:01:02 来源:权至尊知识产权官方网站 作者:权至尊

81.立陶宛原味伏特加烈酒技术规范
一、地理标志商标名称
中文名称:立陶宛原味伏特加。
原文名称:Originali lietuviška degtinė / Original Lithuanianvodka。
二、产品类别
烈酒。
三、申请人
申请人名称:“波罗的海饮料行业联盟”协会。
地址:J. Jasinskio str. 16, Vilnius, Lithuania。
四、欧盟成员国原产地地理标志商标保护
已于 2003 年 9 月 23 日获得欧洲联盟委员会注册为地理标志(GI)。
五、产品描述
(一) 原料
采用立陶宛共和国培育的谷物和反渗透制得的水生产的精馏酒精。酒精类型:“高级”。本酒精类型可满足最严格的品质要求。其中残留物水平如下所述(与欧盟法定限定水平作比较):残留物(最低水平)
1. “高级”酒精
(1)总酸,以每百升 100%酒精中乙酸的克数计:0.8。
(2)酯,以每百升 100%酒精中乙酸乙酯的克数计:1.3。
(3)醛,以每百升 100%酒精中乙醛的克数计:0.2。
(4)高级醇,以每百升 100%酒精中异丁醇的克数计:0.3。
(5)甲醇,以每百升 100%酒精中的克数计:10。
(6)固形物,以每百升 100%酒精中的克数计:1.5。
(7)以氮表示的挥发物,以每百升 100%酒精中氮的克数计:0.1。
(8)糠醛未检出。
2. 欧盟限定水平(规范(欧盟委员会)编号 110/2008)
(1)总酸,以每百升 100%酒精中乙酸的克数计:1.5。
(2)酯,以每百升 100%酒精中乙酸乙酯的克数计:1.3。
(3)醛,以每百升 100%酒精中乙醛的克数计:0.5。
(4)高级醇,以每百升 100%酒精中异丁醇克数计:0.5。
(5)甲醇,以每百升 100%酒精中的克数计:30。
(6)固形物,以每百升 100%酒精中的克数计:1.5。
(7)以氮表示的挥发物,以每百升 100%酒精中氮的克数计:0.1。
(8)糠醛 未检出。
(二) 其他成分
此外,为使产品具备特别的感官特征,还可在其中添加果汁、植物材料萃取物和天然调味物质等。着色剂亦允许使用。
(三) 过滤
立陶宛原味伏特加须采用经典的三级过滤系统进行过滤(初级石英砂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和二级石英砂过滤器)。也可另行使用其他过滤器。
(四) 酒精含量≥40%vol。
(五) 产品外观晶莹剔透的伏特加酒或调味(和/或彩色)伏特加。
六、地理区域的简要界定
立陶宛共和国全境。
七、与地理区域的联系
伏特加通常采用谷物、马铃薯、糖浆、葡萄等不同原料均可酿制。原料不同,酿制的酒品也会具备不同的口感和风味。但是,用于酿制立陶宛原味伏特加的酒精必须满足两个
条件:
1.必须且仅可使用谷物酿制(主要为小麦、黑麦或小黑麦)。
2.以上谷物必须为立陶宛共和国境内培育而来。此外,“立陶宛原味伏特加须经三级过滤系统(初级石英砂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和二级石英砂过滤器)过滤。这样处理会赋予立陶宛原味伏特加独特的柔滑度、口感和风味。
八、标签的具体规则
标签上显示“Originali lietuviška degtinė”和/或英文翻译“Original Lithuanian vodka”的字样。针对瓶子尺寸(体积)、形状或颜色无特别要求。
九、负责审查产品规范方面的管理机构
立陶宛国家食品和兽医服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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